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相互宝重疾险时,投保人需要填写自己的健康状况信息,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理赔结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投保人填写的信息虚假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的受理或者赔付结果。此时,投保人可能会面临保险合同无效、赔付金额减少或者赔付拒绝等不利后果。因此,投保人需要在购买相互宝重疾险时,保证填写的健康状况信息真实可靠。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情况除外。 2.《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假或者故意重大遗漏有关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十二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表示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规格、用途、产地、价值、销售状况、市场前景或者消费者评价等情况。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相互宝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信息,保证填写的信息真实可靠。如果投保人故意造假或者故意重大遗漏重要信息,可能会面临保险合同无效、赔付金额减少或者赔付拒绝等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