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下原因会引起探视权的中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传染,或严重子女健康的; (2)探望权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 (3)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