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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属于什么罪
释义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
    一、受贿罪如何理解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如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一个重要因素,利用职务之便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犯本罪的人是特殊群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
    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另外,对于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才能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二、受贿罪的共犯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受贿罪的共犯构成条件主要包括:
    1、受贿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两人以上的共犯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由共同的犯罪故意构成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4、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怎样维权职务侵占不被抓坐牢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属于公诉案件,一旦构成规定的条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能争取在自首、坦白、立功、积极退赃等方面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情节不严重,被判处缓刑不投监执行刑罚也是有可能的。在这里给大家讲述一下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受贿罪或贪污罪的“数额较大”是三万元。那么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根据上述规定就是六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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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8: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