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有权利拒绝不说话吗 |
释义 | 所有权利拒绝假释吗 根据现行四部委的规定,拟假释人员现有自己申请监狱假释后,由监狱报法院裁定,法院会就拟假释人员委托户籍地区县司法局对你假释人员进行社区矫正人员假释环境评估报告,报告涉及四部分 1、拟假释人员家庭情况(如夫妻关系,孩子,家庭收入,父母情况) 2、社区情况(社区是否有帮教条件,被捕前是不是邻里关系较好) 3、原工作单位表现(出具单位工作良好的证明) 4、公安部门查询的是否有多次行政或者其他涉毒涉政问题。(按实际查询记录上报) 5、户籍地区县司法局所属司法所是否愿意接受你进行社区矫正(区县司法局意见)此点最为重要。 所以,派出所可以根据情况在评估的时候同意或不同意假释,但是否假释最终由人民法院裁定。 二、假释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第二,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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