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共有有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两种情形。按份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房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在共同共有中,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都是平等的。共同共有的情形有约定共有、家庭共有、夫妻共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