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微信搜一搜“新杭州人家园”公众号并关注;2、关注后点击中间菜单栏的“积分管理”;3、点击“积分查询” 一、打开“警察叔叔”APP,点击如下图所示的【流动人口】板块进入页面 二、进入“流动人口”页面后点击 “积分落户管理 三、进入页面后点击 “积分查询” 四、进行人脸识别以后,即可显示你的居住证积分分值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证》功能终止: (一)不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不予签注的; (二)已转为本市市区户籍人口; (三)死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杭州居住证积分查询的操作步骤是:微信搜索“杭州公安”公众号,点击进入关注,然后点击右下角菜单栏的“积分落户”。 【法律依据】: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浙江省居住证》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第十七条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