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高新区户口迁入流程 |
释义 | 成都高新区户口迁入流程如下: 1、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2、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3、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4、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成都落户政策,具体落户条件如下: 1、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2、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综上所述,首先要去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手续,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书》,填写完毕后准备好必须的材料,去办理户口准迁证;最后把之前的原籍户口给注销,再去领取户口准迁证,然后直接去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本即可。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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