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会连累家人吗?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可能承担偿还义务。 一、夫妻对债务不知情的配偶有责任偿还吗? 夫妻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不一定有偿还义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可以不偿还,而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反之,如果该债务是为了婚后家庭生活需要所负,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另一方当事人不知情,也要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还用一起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三、债务缠身妻子要离婚怎么办 若此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则即使双方离婚了妻子依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妻子的偿还责任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消灭而消灭。相反,如果丈夫个人名义的借款超出了家庭生活支出,则即使婚姻关系不解除,这笔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不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债务的偿还与是否离婚并无直接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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