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落户,孩子的母亲携带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携带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再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实践中,非婚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