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定定密责任人通常是
释义
    法定定密责任人包括两类人员:
    一是机关、单位的负责人;
    二是特别指定的人员。
    保密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定密责任人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定密责任人包括的两类人员,即法定的定密责任人和指定的定密责任人。
    法定的定密责任人
    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作为定密责任人的人员,即机关、单位负责人。这里的机关、单位负责人是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即通常所说的一把手。《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法定的定密责任人对机关、单位定密工作负总责。
    指定的定密责任人
    指定的定密责任人是指由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指定,具体负责定密工作的人员。
    指定定密责任人的范围。《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根据定密工作需要,机关、单位负责人可以指定本机关、本单位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定密权限。一般来说,指定的定密责任人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第一类是机关、单位分管涉及国家秘密业务工作的其他负责人;第二类是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较多的内设机构负责人;第三类是由于岗位职责需要,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内设机构综合处(科)室、业务处(科)室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7 11: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