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婚姻是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异性男女之间的自愿结合并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所形成的婚姻关系,而民间订婚在订婚的男女之间并不形成法律意义上受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关系,即但是因民间订婚男女双方之间所给予的金钱财物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会受到相关法律的调整和保护,例如在订婚时所给予的彩礼、首饰等财物,可以要求接受的一方给予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