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法定或约定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继续顺利履行时,劳动合同暂时不履行,待不能履行的原因消灭后,双方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中途暂时停止的期间与行为叫做劳动合同的中止。 二、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主要有: 1、约定中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2、法定中止: 劳动者应征入伍、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劳动者失踪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用人单位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3、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4、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不计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是,因劳动者应征入伍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除外。 5、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委托合同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来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3.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但这些情形并非强行性规定。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委托人死亡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由委托人的继承人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人,继承委托的地位;或者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法定代理人继承其地位。 无效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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