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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羁押期间死亡赔偿
释义
    羁押期间死亡赔偿,视情况而定:
    1、需要根据死亡原因判断。如因司法机关的行为造成死亡后果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如自身疾病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是因为刑讯逼供,羁押造成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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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8: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