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二值班是指在非工作日期间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各项医疗活动、全院会诊等工作,并代替大科主任行使部分协调工作。 2.参加二值班的人员由各大科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安排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的人员轮流担任,至少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 3.二值班人员需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得脱岗、迟到、早退,保持电话畅通。不得随意换班,因故调换班者,必须写书面请假条,落实代班人员,报大科批准。 4.二值班有权决定病人的收治,有权对值班医生、进修生、实习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根据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有临时安排工作的权利。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服从二值班的领导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现在很多公司存在工作量严重超标的情况,员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能加班,而公司却美其名曰自动加班,其实这是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