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镇江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 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镇江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 法律依据:《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市区参保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全省社会保险基数通知,参保单位申报的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月,下限为3368元/月。 上级对社保缴费基数有新规定时,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