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法律客观: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本市按照统筹兼顾、总量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排名的原则,对需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可按有关办法享受相关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积分入住保障房等公共服务。 第五条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组成。各区自定指标是指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