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专票红冲流程 |
释义 | 1.进入金税系统,开具红票; 2.开具现在正确的蓝字发票; 3.红字和蓝字发票一起做账,两笔蓝字两笔红字,摘要:发票重开。 一、普通的税票开错了怎么办 普通税票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一、如果跨月了无法作废,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分为当月作废和跨月作废。 当月作废: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如果销货方在开票当月能收齐发票的全部联次,可按作废处理。当月发生退货的,购销双方都没有入账,销售方全联次“作废”即可。 跨月作废:跨月发生退货的,销售方已经入账,但购货方没有入账,只要购货方将发票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凭此开具相同内容红字发票即可; 跨月发生退货的,购销售双方均已入账,销售方需取得对方有效证明,销售方凭此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三、开了增值税发票对方不付款怎么办 一是如果企业还没有发货,且客户还没有认证,想办法收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这种处理方式,需要客户的配合,如果不配合也很难解决。 二是收集催收应收账款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货出库单、运费结算单、客户收货单、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开具的发票等相关的信息。负责该业务的营销部门和业务人员应承担起催收货款的任务,同时,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并收回货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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