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审记录可以去复印吗 |
释义 | 案件审理结束后,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和证据材料等。庭审笔录在案件没有审理结束前不可以复印,但如果是上诉案件,则可以复印庭审笔录。 法律分析 案件没有审理结束庭审笔录不可以复印,如果属于上诉案件可以复印庭审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拓展延伸 庭审记录的复印需遵循哪些规定? 庭审记录的复印需遵循以下规定: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庭审记录属于司法文件,复印需要遵循保密原则。其次,复印庭审记录应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进行任何篡改或删除。同时,复印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文件的安全,防止泄露或丢失。另外,复印庭审记录需要经过相关法院或审判机关的许可,遵循其规定的程序与要求。最后,复印庭审记录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相关法院或审判机关。总之,复印庭审记录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确保文件的安全、准确和保密。 结语 庭审笔录的复印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原则。复印过程中应确保文件完整准确,不得篡改或删除。同时,需保护文件安全,防止泄露或丢失。复印庭审笔录需经相关法院或审判机关许可,遵循其程序与要求。可能需支付一定费用,请咨询法院或审判机关了解具体标准。总之,复印庭审笔录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文件安全准确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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