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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能否利用地震作为借口拖延交房?法律如何规定?
释义
    开发商因地震无法按时交付房屋时,可以以地震为由逾期交付,但需及时告知买受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可抗力是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法律分析
    如果发生地震导致房屋无法按时交付,开发商可以以地震为由逾交付房屋。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拓展延伸
    开发商滥用地震作为拖延交房的借口,法律如何保护购房者权益?
    开发商滥用地震作为拖延交房的借口,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然而,法律对此提供了保护措施。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在遇到地震等不可抗力情况时,可以申请延期交房,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和延期条款。如果开发商滥用地震借口拖延交房,购房者可以依法采取行动,如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此外,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保护。综上所述,法律为购房者提供了保护,购房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环境。
    结语
    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滥用地震作为拖延交房的借口时,应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在遇到不可抗力情况时可以申请延期交房,但必须符合条件和程序。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证明材料,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和延期条款。如果开发商滥用地震借口拖延交房,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确保购房者权益得到保护。综上所述,法律为购房者提供了保护,购房者应积极行动,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环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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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1: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