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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养老院老人死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释义
    在养老院的老人过世后,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归土地证登记的国家、单位或者个人。养老院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的,老人过世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养老院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老人过世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收回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如下三点: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
    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
    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二、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归个人拥有吗
    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不归个人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如何确定土地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的划拨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对于国有的土地,所有我们不能拥有所有权,但我们可以拥有其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确定土地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的划拨标准如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征收是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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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17: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