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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参加人和参与人的区别有哪些
释义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及第三人等。诉讼参加人是诉讼当事人及相关的诉讼代表人。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民事诉讼客体和民事诉讼标的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既包括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又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仅限于当事人之间要求法院裁判确认的民事实力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案件事实。
    法人能否作为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
    法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指的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与自然人一样,同属于民事主体的范围。法人参加诉讼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以依法登记的为准,如,公司的董事长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没有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例如: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参与诉讼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了李某,但是没有完成变更登记。这时,李某有权要求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一、二款。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
    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民事诉讼原告是几个人的可以委托一人诉讼吗
    可以。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如下:1、前提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选择权不同。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5、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6、审理不同。7、制度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8、境外执行不同。法院判决在境外执行一般需要判决地国与执行地国签订有司法协助条约,或者有共同确认的互惠原则;仲裁裁决在境外执行,如果是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执行,则会比较方便。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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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7: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