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合同起止日期规范是如何计算的?
释义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给浙江省劳动厅的复函》的精神,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从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应依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计算。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截止日期时间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小时完结为准。如果有工作任务,超过最后一天24小时的,应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
    一、劳动合同对象劳动者有谁?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不是临时的工作,通常都是三个月以上的期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9:4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