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还刷脸了严重吗 |
释义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情节严重,包括提供帮助给三个以上对象、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非法所得一万以上等。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位犯罪对单位判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严重程度: 1、根据《刑法》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要求。 2、如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该认为是刑法第287条第2款第1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1)提供帮助给三个以上的对象;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超过5万元; (4)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 (5)在过去两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过行政处罚,现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以上;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 (9)其他情况下情节严重。 如果因为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上述第2项至第4项规定标准的5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也应该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其他情况下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包括: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游戏装备等经销商,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过程中,被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与其继续交易,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规定,应该以该罪追究刑事责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标准: 1、如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单位犯上述罪行,应该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 3、如果有前两款行为且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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