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会对原告提起的诉讼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案法院管辖,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立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