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写出借人名字的借条生效吗 |
释义 | 借条上未写出借人的名字,但如果该借条具备下列要件的,则该借条有效:订立借条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借条的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出借人的名字,或者通过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出借人的身份。 一、借条如何写法?打借条应该注意什么? 借条的书写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打借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内容要明确完备;需具备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重要的条款。 二、借条不完整具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内容不完整,但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和借款数额的,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如何写借条有法律效力 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应符合条件。1、借款人和出借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借条必须是借款人真实合法意愿的表达;3、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借条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有利息时,利率不得高于国家规定,满足上述条件下,借款人和出借人所写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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