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有护理依赖的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工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和参加了工伤保险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五至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每年国家都会根据该地区的经济状况,人民的生活水平等原因对工伤保险的内容进行调整,襄阳市主要对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待遇进行调整,使工人在受到伤害时能够通过工伤保险赔偿保证自己的利益受损小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