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兵役缓期是否意味着一定会参军? |
释义 | 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被征集服现役,未被征集的可在22周岁前仍被征集。高校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可放宽至26周岁。缓征对象包括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和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男兵征集条件包括年龄、文化、身体和政治条件。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为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法律分析 不一定。 暂缓参军就是根据自己意愿,可以选择当年是否愿意参军。但暂缓参军只是本年度由于个人因素不能参军,因此可以选择暂缓参军,但是不代表以后就不用再当兵。法律规定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只要在服兵役的年龄段内,如果你没有服兵役就会每年在征兵季都会收到通知参加兵役。 国家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缓征是指应征公民被缓期征集服现役。确定缓征对象是兵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下列两种公民为缓征对象: 1.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将这种公民列入缓征对象,是为了照顾公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同时也有利于减轻政府和人民群众在优待军属方面的负担。所谓“唯一劳动力”,并非指独子。因为,有的公民虽是独子,但其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尚有劳动能力并能维持家庭生活。如属这种情况的,不能列入缓征对象。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缓征公民仍然可以服预备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接受军事训练。 2.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将这些学生列入缓征对象,是为了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搞好学业,以利于国家培养人才。但在他们毕业后,凡符合服役条件的,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男兵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 2.文化条件 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 3.身体条件 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4.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结语 作为公民,服兵役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虽然可以选择暂缓参军,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永远逃避兵役。根据法律规定,适龄青年在服兵役年龄段内,如果未服役,每年都会被征集参军。缓征政策主要考虑到家庭困难和学业发展,但在特定条件下,仍需服现役。对于男性公民来说,年龄、文化、身体和政治条件都是参军的要求。我们应该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军队,为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勇敢奋斗。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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