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共同按揭房怎么过户 |
释义 | 《民法典》对离婚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以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进行了规定。对于离婚共同按揭房的过户,需先清偿银行贷款。如果无法偿还贷款,离婚一方可向另一家银行申请转按揭,解押房产证后进行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通常要求双方共同申请,但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也可单方申请。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共同按揭房怎么过户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但是如果实在是还不清贷款的,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按揭房产? 离婚后处理共同按揭房产的方式有多种,具体取决于双方的协议和法律规定。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可以选择一方买断另一方的份额或者将房产出售,并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配财产。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判决房产的归属。此外,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律师起草协议或申请诉讼来解决争议。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 结语 离婚后处理共同按揭房产的方式有多种,具体取决于双方的协议和法律规定。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可以选择买断另一方的份额或出售房产,并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分配财产。法院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考虑财产状况和子女抚养权等因素,判决房产归属。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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