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分割单是医院开吗 |
释义 | 医院不能开直接的分割单,做法如下:在医院住院出院后直接报销了,住院原始发票即相当于费用分割单,上面已详细注明报销金额及自费金额,可用于商业保险再次报销。 一、癌症的合作医疗费用大概是多少 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 2、住院:①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应控制在15%以内。②县级医院就诊,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起付线上按60%核报。③在县以上或县外医院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应带好以下资料到乡农医所核报:《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小结、处方复写件、各种检查报告的复写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转诊转院证明、《户口簿》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件。7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核报。④住院补偿封顶线为20000万元。 3、门诊大病(慢性病是指:重症糖尿病、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物)需长期治疗的,可凭县级定点机构的检查、化验报告和诊断证明,经县农医局批准后,到指定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纳入门诊大病统筹报销,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全年累计300元起补,500元以下补10%,501-1000元补20%,1001以上补30%,每人年1000元封顶,结核病、皮肤病在县疾控中心门诊发生的费用参照此执行,(住院的按住院标准补)。医疗报销的政策,可以帮助一些家庭减轻一定的医疗负担,在我们进行使用合作医疗报销的时候,首先要注意有一些项目和药物是无法进行报销的,而且,我们在进行报销的时候,对于农村合作医疗来说,有时候是有一定的医疗机构的限制的,我们要到制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才可以。 二、两次住院医保间隔时间 一、第二次入院时间间隔不够,未超过15天,不能使用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加盖医保专用章的住院证、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到再次住院的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二、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应包括上一次住院资格确认书编号、出院时间、自费金额、增付金额、申报金额等内容。医院医保科根据上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网上录入上次住院医院的结算信息,联网开具《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 三、肾结石医保是否可以报销 1、肾结石是基本医疗范围。可以办理医保住院,但是不是所有费用都报销。 2、肾结石有药物排石,体外碎石,以及手术取石的治疗,这里面只有手术取石才可以报销,其他两种都属于门诊治疗,不能报销。 3、医保住院报销,自费除开,乙类费用先自付10%后,超过门槛费的部分,就可以报销了。 4、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报销的统筹支付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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