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管是倒签合同还是倒签借条,只要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倒签借条给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则是有效。 但是,如果倒签的借条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法定无效情形的,则该倒签的借条是无效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倒签合同不仅与企业内控制度中关于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也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应当控制和避免倒签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