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未遂和既遂如何认定 |
释义 | 抢劫未遂和抢劫既遂的认定如下: (1)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为标准,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为既遂,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为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财产是否被抢劫,只要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在抢劫中受到侵犯,就是既遂; (3)一般抢劫罪,以抢财物为既遂和未遂标准;结果犯罪加重,没有未遂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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