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纠纷需要请律师吗? |
释义 | 一、探视权纠纷需要请律师吗? 探视权纠纷并不是必须需要请律师。 起诉是否要请律师,这个看个人的选择,看是否具备必要的庭审经验和技巧,换句话说,行的话,可以不请律师,不会的,建议花钱请律师。先立案,再开庭审理。要有个人身份证明、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证据材料。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探望权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三、探视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的探视权方面的纠纷,那么是可以通过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是还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若是认为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的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只不过需要综合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因为请律师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律师费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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