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有居住权是看老人在世时是否为该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合同和遗嘱设定,粗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同住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应当看老人是否为其设定居住权。 一、房屋居住权可以进行买卖吗 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对于居住权人来讲,居住权人不能把自己的居住权去卖给别人,而且在居住权消灭的情况下,房子的产权人也应该办理注销登记,因为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以后,是需要向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的。 二、离婚房子给孩子母亲可以住么 离婚了房子给孩子母亲没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的,房子为孩子所有的财产,设立居住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并且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三、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到期怎么办 房屋居住权到期,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的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可以为其设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也可以设定为终生。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即告消灭。此外,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