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感情不合,女方长期在娘家不回来,想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释义
    您好,若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女方长期在娘家不回来,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这样的话,男方可以选择向女方所在地的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7: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