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贷款对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额度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四、贷款期限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一般有最长10年和最长20年两种,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五、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五年(含)以下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3.78%;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个人购置住房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23%。 六、须提供的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