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 (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 (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可以注销该诊疗科目。 二、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 (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 (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 (四)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需要注销的; (五)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三、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材料 以股份、合资合作等形式开办的医疗机构需提供股东大会决议或合资合作双方确认书(股东会成员签字,单位盖章); 医疗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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