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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释义
    一、怎么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如下:
    (1)承担责任方式不同。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
    (2)保证力度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而—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
    (3)是否享有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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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1: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