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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自己走了,公司扣了100分,这合理吗?
释义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按比例扣费。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申请离职,未完成交接任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扣工资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我没有旷工,公司罚款我500元合理吗?
    旷工如果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一般是不允许过多的“罚款”的,最多不支付旷工当日应支付的酬劳。但是如果因为因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同时如果员工连续旷工数日,就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在工厂工作,给公司带来了1万左右的损失。我不签字直接扣我100合理吗?
    就是约定关于员工质量和工作质量的扣款协议。法律只规定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才可以扣除最高20%当月工资,如果实际并未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包括事后补回经济损失的)就不应当实行经济处罚,而是只能给予单位内部行政处罚,比如书面警告、书面严重警告、记大过等。之前造成损失已经进行过经济处罚的,在劳动者努力下追回经济损失的,应当免于经济处罚,退还罚款,而改处行政处罚。劳动合同法对做错事的员工,没有明确约定处罚条款的,按现行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没有法律依据,不过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我初一,初二,初三没有上班公司扣3天工资合理吗?违法吗?
    法律分析:扣三天的工资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5号离职,公司让我自己承担这一个月保险费用合理吗
    员工离职当月,若是在月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本月的社会保险费用;若是在月中或者月初的解除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孩子生病,我请事假带孩子去看医生。我请了一天事假,但是单位扣了我两天的工资。这合理吗?
    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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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