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 |
释义 |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实施公务员管理,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为什么要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 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总结:为了完善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才制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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