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电子合同有效的条件分别要满足:电子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电子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电子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法律客观: 根据《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