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探望权规定如下: 1、离婚后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有协助义务; 2、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