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抵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互负债务。债务抵销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为基础的。如果只有债权或者债务,都不能发生抵销的效果。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债务抵销的效果是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销,否则就是强制对方履行债务。 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要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其他物品。 一、三方债权债务抵销条件有哪些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条件: 1、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所负的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被抵消的债权债务已届清偿期; 4、被抵消的债权债务不具有不得抵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法律是怎么去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权: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