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派出机关是指人民政府派出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派出机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2)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