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报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需被投靠人房证、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单位原始档案、社区出具的证明等)、户口簿、农村间户口迁移还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等材料;申报因购房、换房、分房的户口迁移,需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夫妻户口不在一处需提供结婚证、农村间户口迁移还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