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获批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后,企业准入门槛低,商户可以作为供货商参与到外贸环节中,时间成本、经营成本、资金成本都得到有效降低。 法律依据: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 第三条 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第四条 委托出口的市场经营户应与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签订《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协议》。受托出口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