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故意别公交车”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故意别公交车”则属于故意犯罪; 2、“故意别公交车”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四种情形,“故意别公交车”不在这四种情形之内; 3、“故意别公交车”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故意别公交车”可以导致公交车辆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刑罚,要比危险驾驶罪的刑罚重很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