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发票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开具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