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和平离婚 |
释义 | 关于男女双方如何和平离婚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双方一定要先冷静一段时间,再做决定。因为离婚可不是小事,一定要冷静一段时间后,再决定离还是不离。还有就是离婚的理由一定要充分。如果因为家庭琐事就冲动提出离婚,对方也不会好好配合,家人也不会理解支持。第二,获得自己父母和孩子的理解。在做离婚决定之前,先跟自己的亲人、孩子交流沟通。如果能够得到父母家人的理解支持,会更有底气。第三,双方不要在孩子面前吵闹。既然要离婚了,夫妻双方不停吵闹,那么孩子夹在中间最难受,也是最痛苦的。第四,遇到争议问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也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共识,能够签协议离婚,就可以约定财产如何划分。对于抚养孩子的那一方,应该多给些财产。再就是谁为这个家庭付出更多,也可以多分些财产。遇到协议解决不了的事情,可以寻求律师帮助介入。 一、离婚要孩子会分更多财产么 离婚要孩子财产不一定会多分,但是要孩子的一方会得到对方支付的各种抚养所需要的费用。离婚财产的分割只是夫妻之间的事情而与孩子没有任何的关系,不管双方怎么约定将财产交给孩子也只是个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决定好分割的比例也可能不存在多分的情况。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考虑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一)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二)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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