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庭后下判决书的送达时间具体如下: 1、如果是简易的程序,一般二十日内下判决书; 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1)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2)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只要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都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