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怎么适用? |
释义 |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适用的原则,根据行为时的法律和现行刑法典的规定来决定适用旧法还是新法。如果行为在新刑法颁布前发生,先适用旧法;如果新刑法对被告人更有利,适用新法;如果旧法对被告人更有利,适用旧法。适用原则包括:现行刑法典不具有溯及力;现行刑法典具有溯及力;现行刑法典具有溯及力但处刑较轻;已作出生效判决继续有效。行为时的法律仅适用于未决案件。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行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从旧兼从轻原则如何适用 1、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修订后的现行刑法典规定为犯罪的,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即现行刑法典不具有溯及力。但如果行为连续或者继续到1997年10月1日以后的,对于10月1日以后构成的犯罪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现行刑法典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典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该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现行刑法典,即现行刑法典具有溯及力。 3、如果当时的法律和现行刑法典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根据现行刑法典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处理,即现行刑法典没有溯及力。但如果现行刑法典比当时的法律处刑较轻的,则依现行刑法典处理,即现行刑法典具有溯及力。 4、如果按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该判决继续有效。 5、则上按行为时的法律,只适用于未决案,包括提起再审的案件。 结语 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不得对溯及既往的效力,除非新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适用旧法还是新法,即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原则如下:一、行为时的法律认为不是犯罪,不适用现行刑法典;二、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典不认为是犯罪,应适用现行刑法典;三、行为时的法律和现行刑法典都认为是犯罪,根据追诉时效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处理,但如果现行刑法典处刑较轻,则依现行刑法典处理;四、已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继续有效;五、行为时的法律只适用于未决案和提起再审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零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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